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(右2)主持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,裁示,請內政相關單位共同研議修法方向,把走私與偷渡未遂明確納入法律規範。(海委會提供)
民國114年12月4日舉行的「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」中,討論金馬地區接連查獲走私保育類鸚鵡蛋未遂案,再度凸顯邊境查緝法律缺口。主持會議的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直言,現行法令對「未遂犯」未納入處罰,讓基層在實務上面臨「明明抓到了卻不能辦」的困境,會中請與會相關單位加速啟動修法將漏洞補上。
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中,海巡署偵防分署報告指出,連江查緝隊於113年6月及114年11月,分別在馬祖、金門攔下企圖將1646顆保育類鸚鵡蛋偷運往大陸的不法業者。雖然人贓俱獲,但因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第40條未將未遂行為入罪,承辦檢察官最後只能做成不起訴處分,讓第一線人員相當挫折。
管碧玲在會中立即回應,法律不足以支撐執法現場,已不是第一次被提及,若不補強制度漏洞,反而會讓不法者利用模糊地帶躲避刑責。她在會議中請農業部盡速研擬修法,法務部提供法制意見,以免查緝成果「做白工」。
除野保法外,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的未遂犯規範也被點名。管碧玲舉例,近期金馬邊境查到企圖偷渡者,證據顯示確實已規畫、準備越境,但因人尚未登船,只能以「未遂不罰」為由無保請回,讓基層十分無力。她形容金馬與大陸距離近、執法縱深不足,「既遂與未遂只差一步」,若法律不及時補洞,會讓邊境管理成效大打折扣。
主持會議的管碧玲裁示,請內政部移民署、法務部、海巡署及陸委會共同研議修法方向,把走私與偷渡未遂明確納入法律規範,以免再讓不法分子鑽漏洞。
她強調,走私與偷渡都是國安層級的議題,制度不完備,第一線再努力也會受限,期待跨部會合作補上缺口,讓查緝工作不再「打一半」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