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怒轟國會屢次違憲!卓榮泰「拒絕副署財劃法」:立法院有意見就提不信任案

發布時間:2025-12-15  瀏覽次數:14

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,立法院有意見可以提不信任案。(劉偉宏攝)
行政院長卓榮泰今(15)日表示,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《財政收支劃分法(財劃法)》修法案,他身為行政院院長,將依照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第37條,決定不予副署本次的修法。卓榮泰稱,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,而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,若立法院對行政院的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,立法院可以依照《憲法》,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,因此行政院不副署的這項權利,絕非行政權的獨大,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。

卓榮泰表示,立法院這次再修正的《財劃法》,有其明顯違憲之處,首先,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,實質侵害行政權;第二,修法的過程,違反公開、透明與實質討論的原則,破壞民主程序;第三,若一旦施行,將對國家的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,行政院為憲政機關,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。

卓榮泰說,依照憲政體制,行政、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,理應由憲法法庭來做最終的判決,但是因為立法院修訂的《憲法訴訟法》,不合理的拉高憲法法庭門檻,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的大法官人選,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,失去了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。

 

卓榮泰提到,今天是總統依法公佈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,身為行政院院長,必須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,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,他無法副署這項法案,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,立法院議決預算,各司其職,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。

卓榮泰指出,然而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《憲法》第59條、第70條的規範,不僅使得115年度就需要增加舉債2646億元,大幅增加政府支出,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,也更侵犯了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,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。

卓榮泰表示,事實上,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1年半以來,不斷意圖擴張權力,從一開始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」的擴權,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,但隨後《禁伐補償條例》、《憲法訴訟法》、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》、《軍人待遇條例》,以及今天的修正《財劃法》的再修正案每一項都一再涉及到違憲的疑慮。

卓榮泰直言,雖然屢次申請釋憲,憲法法庭又被迫失能,無法判決違憲,造成今天憲政的僵局,這已經等同於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,又能審定預算,失去了民主制衡的力量。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,立法院等同就是球員兼裁判,行政院有必要的責任,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。

卓榮泰強調,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及民主原則、依法行政,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《財劃法》,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,就逕付二讀,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,強行表決,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,而且115年度的預算已經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,8月就送到立法院審查,卻在程序當中要求行政院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《財劃法》,在歲入無法增加的情形下,須全數舉債支應,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,佔總預算歲出總額比率達到17.1%。

卓榮泰表示,這樣已經違反了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%上限,等同就是要求行政院要違法編列預算,國家的主人是國民,違反民主程序,要求行政院違法進而破民主體制,這已經背離國民主權的精神,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、民主原則,依法行政,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。

卓榮泰提到,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,行政院已經多次說明,立法院《財劃法》再修正不合理之處,而不是違法舉債,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,造成國家的損害與政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,國防、外交、AI新十大建設、防洪治水、社會福利撥補、勞健保等等的經費,若能被迫刪減,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,「立法院負得起這樣的責任嗎?」

卓榮泰表示,修法後,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,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,富者越富,窮者卻沒有變好,已經違反憲法意旨,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益的事情,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,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,這樣的《財劃法》施行之後,將使公共利益遭受到無可回復的重大損失,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,因此無法副署、施行這樣的《財劃法》。

卓榮泰指出,立法院違憲擴權正義的法案不斷發生,他曾多次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跟立法院的各黨團,而且總統也前後兩次邀集相關院的院長進行國政會商,希望促進朝野和諧團結,尋求長治久安之道,但令人遺憾的是,韓國瑜無視憲法,今天公然拒絕總統的邀請,再一次關閉了討論的大門,關閉了協商合作往前走的這條道路。

卓榮泰重申,這個會期總質詢結束的那一天,他再次強調,共同的合作才是國人對我們最大的要求,他願意、也期待大家都能一起以國家為念,以每一位國人為念。卓榮泰表示,還是令人遺憾跟痛心《財劃法》的覆議案,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進行說明,拒絕溝通,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,而行政院所提出的《財劃法》版本,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,到這個時候,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,而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。

卓榮泰進一步補充,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,若立法院對行政院的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,立法院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的規定,「這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,可以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」,因此,行政院不副署的這項權利,絕非行政權的獨大,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,因為它可以受到立法院被憲法所賦予的不信任案來來做不同的表示。

卓榮泰指出,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之權,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,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,是他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,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責任,因此,他在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跟絕對忠誠之下,今天稍早,完成了他不副署的權利,而且加註意見。

卓榮泰說,他加註的意見是,依憲法規定,總統依法公布法律,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,而在憲法上,行政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,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,惟立法院本次修正《財劃法》過程與內容,背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,侵害行政院行政權,違憲重大且明顯,為維護《憲法》賦予行政院之預算編列權,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,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,就本次《財劃法》修正條文不予副署,以示對《憲法》的忠誠。

資料來源:怒轟國會屢次違憲!卓榮泰「拒絕副署財劃法」:立法院有意見就提不信任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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