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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「看小說自學」成功挖走20件春秋時代國寶 驚天盜墓案細節曝光

發布時間:2025-08-25  瀏覽次數:7
位於大陸湖北省棗陽市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「郭家廟墓群」。(圖/翻攝自中國文物報)

位於大陸湖北省棗陽市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「郭家廟墓群」,於2023年遭遇一起重大文物盜竊案。盜墓團伙潛入尚未完全發掘的古墓,盜走了共計20件春秋時期的珍貴青銅器,其中9件被評定為國家一級文物。案件在2024年初成功告破,並於2025年進入司法程序。

央視報導,根據襄陽市博物館提供的資料,被盜青銅器中包括4件「簋」,其為判斷墓主人爵位等級的重要依據,初步推測為士大夫級別貴族墓葬。部分器物上刻有完整銘文,對於研究曾國歷史與古代邦國關係具重要學術價值。

2023年11月,襄陽警方接獲線報,一名李姓男子聲稱擁有「剛出土」的文物,正在尋找買家。警方迅速展開偵查,佯裝成買家接近嫌犯,並成功在交易現場查獲20件青銅器,同時拘捕李男及另名同夥。

據了解,余姓主嫌因痴迷盜墓小說而沉溺其中,最終將書中情節付諸現實。他曾仔細比對小說內容與史實,甚至翻閱縣志考證,最終將目標鎖定郭家廟墓群。為籌措盜墓資金與勞力,他夥同陳男等人合謀作案,並於夜間潛入墓區,成功挖掘2米深的盜洞,盜出20件文物。

成功得手後,他們企圖透過李男聯絡買家銷贓,最終因行蹤敗露落入法網。另據余嫌交代,他曾在同一墓群保護區內犯下另一樁盜墓案,非法獲取3件文物,亦已被警方追回。經專家鑑定,這批文物保存完整,工藝精美,具極高歷史與文化價值,包括9件國家一級文物(多數帶有銘文)、1件二級文物(青銅兵器戈)、9件三級文物(含玉佩等)、1件普通文物。

2024年,樊城區人民法院對率先落網的陳姓、李姓被告等人作出判決,其中陳男等2人犯盜掘古墓葬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至10年不等,並處罰金,另需連帶賠償7萬餘元考古搶救費用;李男因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。今年7月,主犯余男被正式提起公訴,將面臨盜掘古墓葬罪的法律制裁。

警方強調,古墓葬屬於不可再生的國家文化遺產,盜墓行為不僅破壞歷史價值,也嚴重觸犯法律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,盜掘古墓葬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。襄陽警方也呼籲,市民如發現可疑盜掘行為或非法文物交易,應及時舉報,共同守護中華文明的重要見證。

資料來源:男「看小說自學」成功挖走20件春秋時代國寶 驚天盜墓案細節曝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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